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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信访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2015年,在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和新闻联络处的关心指导下,市信访局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推进力度,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机制,各处室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镇江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文件精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统计

2015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条,其中部门信息公开制度1条,年度报告1条,经验交流类1条,重点工作14条,规划计划12条,部门预决算1条,统计信息1条,其他信息7条。另: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

二、信息工作开展情况

1、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在全面推进信访制度改革的大环境下,信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也被社会和信访群众所关注,特别是涉及信访工作制度建设、市领导接访下访工作等群众关心的信息,更是备受关注。为让全社会了解信访工作、理解信访部门、支持信访干部,我局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向社会和群众展示的重要渠道,全力打造“阳光信访”、“法治信访”,促进信息公开透明、及时、高效。制定详细工作方案,组织召开了多次专题推进会议,深入研究信息公开工作的办法举措。为推进全市信访系统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专门召集所有处室负责人进行了《信息公开条例》的专题学习,在全局营造了重视信息公开、了解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

2、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年初,我局重新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对流程和公开内容的督导审查,要求各处室负责制发的本局机关政府信息均要纳入信息公开审查范围,特别是制定的管理规范和发展计划、制度文件,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工作机构和人事方面的相关情况必须做到公开。对符合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按照程序,经处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进行审核,并通过保密领导小组审查后方才公开,各处室信息公开的意识明显增加。

3、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为增强信访工作以及信访部门信息公开透明度,结合今年国务院《信访条例》修订实施十周年,我局通过组织广场政策咨询、举办“来访接待中心开放日”、召开信访工作新闻发布会、开展条例宣传进村社区等活动,不仅深入宣传“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弘扬法治信访主旋律,在全社会营造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信访氛围,也使丰富了信息公开的形式内涵,受到社会关注和积极反响。

三、明年工作打算

虽然今年工作较往年有明显提高,但有时也存在公开不够及时的问题。2016年,全局各处室将认真依照《条例》、《规定》的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入推进,具体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1、加大公开范围。督促全局按照《条例》、《规定》的要求,不断健全相关制度,认真贯彻执行;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

2、加强教育培训。积极参加市及市以上组织的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学习培训,更好地学习、掌握《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主动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好的兄弟单位学习借鉴,交流经验,查找不足。

3、做好后勤保障。固定信息公开相应工作人员和场所,优先落实信息公开的相关设备和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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